海關進出口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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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進出口統計
FAQ
貿易統計資料問題

貿易統計資料問題

一、何時可查詢每月統計資料?
本資料庫為按月發布資料,初步值與正式值發布時間請參考本網站/資料庫說明/統計發布預告時間表,另每年2月及9月發布前一年年度調整及年修正資料。
二、何謂一般貿易制度?
商品貿易統計之編製分為一般貿易制度及特殊貿易制度,差異在於統計領域不同,原則上前者統計領域與經濟領域相同,後者則僅含部分經濟領域(使用國對其定義可能各不相同)。我國原屬特殊貿易制度,未含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自由貿易港區進出之倉儲物流性質貨品,為與國際接軌,自105年起改採一般貿易制度,詳細內容及差異請參閱本網站/貿易統計/資料庫說明/資料說明。
三、禁止進口之大陸物品(貨品輸入規定MW0)為何仍有進口值?
105年起我國改採一般貿易制度,將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自由貿易港區進出之倉儲物流性質貨品納入商品貿易統計。其中自由貿易港區為「境內關外」性質,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除條文所列物品進儲前須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外,其餘物品皆不受輸入規定之限制,故禁止進口之大陸物品(貨品輸入規定MW0)實務上仍有可能進口至自由貿易港區,而計入進口貿易統計。
一般貿易制度相關說明請見FAQ/貿易統計資料問題/二、何謂一般貿易制度?
四、進口總值及出口總值的定義?
  1. 進口總值包含進口及復進口,其中復進口為國貨出口後因故退回,或國貨運往國外簡易加工(未變更原產地)再復運進口者,統計實務上為按我國復進口通關程序進口之貨物。
  2. 出口總值包含出口及復出口,其中復出口為外貨進口後因故原貨復運出口,或經簡易加工未變更原產地再復運出口者。
五、 進出口貿易統計價值之定義為何,包含關稅嗎?
進出口貿易統計中,進口採CIF到岸價值、出口採FOB離岸價值統計,均為稅前之價值,尚未加計關稅、營業稅等稅費。
六、進出口貿易統計之美元價值如何計算?
進出口採用同一匯率,以財政部關務署每月三旬公布之進、出口報關適用賣出、買入匯率加總後之平均數換算。請參閱本網站/貿易統計/其他參考資訊/美元換算率。
七、如何購買進出口貿易統計原始資料(不含機敏類)?
請備妥申請書及費用支票(或電匯單收執聯影本),郵寄至本署統計室辦理(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8樓,收件人:財政部關務署統計室)。 相關費用及文件請參考本網站/貿易統計/統計資料下載/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訂購。
八、進出廠商(或個人)如何申請本身的報關資料?
進口貨物之納稅義務人、出口貨物之輸出人可付費(資訊特別服務費)申請其進出口通關資料。申請方式有2種:
  1. 線上申請:以工商憑證於關港貿單一窗口入口網(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憑證通關服務註冊後,登入憑證通關服務/商品資料倉儲系統辦理;申請須知與操作手冊可至關港貿單一窗口入口網/資料下載/作業手冊/「商品倉儲-廠商(個人)申請報關資料」須知與手冊下載。
  2. 書面申請:請先填寫並傳真「資訊特別服務費確認單」予本署統計室,俟本署回覆確認所需資料內容及費用後,再填具「申請書」,並依「申請須知」檢附相關文件資料,親至本署統計室辦理;前揭相關書表可至關港貿單一窗口入口網(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資料下載/書表下載/統計業務類下載。
九、貿易統計資料是否可申請資料保密?
進出口人如認為本署公布之貿易統計資料有揭露其個別資訊之疑慮,可向本署統計室申請相關資料保密,申請條件及方式請至本網站/公告訊息/資訊保護公告頁面查詢。
十、為何其他機關發布之貿易統計資料與關務署有差異?
各機關發布之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來源均為本署,但可能存在匯率轉換及資料加總之尾差;另財政部統計資料庫90至102年一般貿易制度資料乃以統計方法自行推估,本署該期間資料為特殊貿易制度。
一般貿易制度與特殊貿易制度之差異,請參閱本網站/貿易統計/資料庫說明/資料說明。
十一、查詢進口統計資料時國家(地區)別為中華民國是什麼意思?是表示自本地購入貨物納入進口統計?
進口國家(地區)別以生產國家(地區)為準。進口統計中國家(地區)別為中華民國者,表示該進口貨物係於我國生產,可能於出口後因故退回,或運往國外簡易加工未變更原產地再進口,或其他原因而自國外進口。此等貨品如於進口時完成海關復進口通關程序,方歸列於復進口統計;102年以前復進口以賣方國家(地區)列計,103年起改以生產國家(地區)列計。
©2013 財政部關務署版權所有,請尊重智慧財產權,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複製或做商業用途
機關地址:10341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8:30 ~ 12:30 下午 13:30 ~ 17:30 (服務台中午不休息)
統計資料諮詢電話: (02)25505500 分機 2815‧信箱:sta@customs.gov.tw
單一窗口服務中心 電話0800-299-889 ‧傳真:(02)25589601 ‧信箱:cpt_helpdesk@mail.sw.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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